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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12-2013学年国家助学金、社会助学金申请工作的通知


发布时间:2012-10-24    来源:    点击量:



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关于开展2012-2013学年国家助学金、社会助学金申请工作的通知
 

    为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,落实国家新资助政策精神,进一步配合我校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,合理安排我院本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计划,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现启动2012-2013学年国家助学金、社会助学金申请工作。具体事宜如下:
    一、申报条件
    1.“大连理工大学学生资助综合服务系统”内通过审核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(见附件);
    2.无高档电脑、高档手机等用品;
    3.学习态度端正,积极向上,无违纪行为;
    4.完成2011-2012学年“励志成才2+4计划”。
    二、助学金类别及名额
    (一)国家助学金
    1.国家助学金(一等)
    每人每学年3500元,分10个月下发至学生饭卡中。
    2.国家助学金(二等)
    每人每学年2500元,分10个月下发至学生饭卡中。
    (二)社会助学金
    1.“张氏”助学金
    由我校校友出资,委托助学办公室进行评审发放,本学年“张氏”助学金资助金额为人民币50000元,资助25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,每人2000元,一次性发放。
    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该项助学金申请名额为1人。
    2.巅峰助学金
    由大连巅峰橡胶集团出资,委托助学办公室进行评审发放。本学年资助金额为人民币20000元,资助10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,每人2000元,一次性发放。
    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该项助学金申请名额为1人。
    3.缘梦助学金
    由我校校友出资设立,委托助学办公室进行评审发放。本学年资助金额为人民币74000元,资助37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,每人2000元,一次性发放。
    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该项助学金申请名额为1人。
    三、具体要求
    1.专项奖学金与助学金不得兼得,助学金之间不得兼得(包括已经评审完毕的华民慈善助学金、曾宪梓助学金等连续资助的助学金)。
    2.学生需要在学生资助服务系统中提出助学金申请,学院学生办公室进行相关审批;除网上申请之外,对于申请社会助学金的学生,还需要填写相应的社会助学金申请表(见附件)。
    3.2011-2012学年未完成“励志成才2+4计划”的同学,按学校规定本学年不得申请2000元以上(含2000元)无偿资助。学院未完成计划的学生学号如下:
    201022026、201000017、200921027。
    四、日程安排
    1.申请阶段,10月23日-10月26日:学生上网查看各类助学金具体申报要求(学生资助服务系统→奖助学金→奖助学金介绍)。之后由学生本人在资助服务系统中提出助学金申请,申请社会助学金的同学需按要求同时提交纸质版申请表。每位学生可申请多项助学金,最终由学院助学金评审小组确定其所获其中一项资助。申请截止时间为10月26日17:00。
    2.审核阶段,10月27日-10月30日:学院助学金评审小组讨论产生助学金获得者名单,并通过资助网网上审批;学院将受助学生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。
    3.报批阶段,10月31日:公示无异议后,学生办公室将本学年受助学生名单报送助学办公室。助学办公室审批后发放本学年助学金。

 

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
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三日

 

附件: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关于开展2012-2013学年国家助学金、社会助学金申请工作的通知.rar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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